復言
詞語解釋:
1.謂實踐諾言。
2.再發表意見。
分詞解釋:
實踐:
①用行動使成為事實;履行:實踐諾言|躬行實踐。
②人類有目的地改造自然、社會和人自身的一切實際活動。其最基本的活動是生產,此外還有階級斗爭、政治生活以及科學、教育、管理和藝術等等。其起源與人類歷史同步,人類歷史由人們的實踐活動構成。實踐是社會的活動,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進行,其主體是人民群眾,個人實踐是社會實踐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和形式是歷史地變化和發展的。人自身和人的認識在實踐基礎上產生和發展。實踐是認識的根源、目的和動力,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表意:
表示心意。
諾言:
許諾別人的話:遵守諾言。
● 復(復 複)
◎ 回去,返:反復。往復。
◎ 回答,回報:復命。復信。復仇。
◎ 還原,使如前:復舊。復婚。復職。光復。復辟。
◎ 再,重來:復習。復診。復審。復現。復議。
◎ 許多的,不是單一的:重復。繁復。復雜。復姓。
● 言
◎ 講,說:言說。言喻。言道。言歡。言情。言必有中(一說就說到點子上)。
◎ 說的話:言論。言辭(亦作“言詞”)。語言。言語。言簡意賅。
◎ 漢語的字:五言詩。七言絕句。洋洋萬言。
◎ 語助詞,無義:言歸于好。“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