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書
詞語解釋:
1.漢代凡經﹑律等官書用二尺四寸竹簡書寫。官書以外包括子書等,均以短于二尺四寸竹簡寫書,稱為“短書”。后多指小說﹑雜記之類的書籍。
2.指書牘。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官書:
①舊時由官方編修或刊行的書。
②〈書〉指文書;公文。
以外:
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
書籍:
1.謂校定簡冊。
2.泛指一般圖書。
3.謂登記戶籍。
4.書于簡冊。謂有記載。
5.文書。詔命典策等。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