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喪
詞語解釋:
縮短服喪期限,如以日易月,改三年的三十六月為三十六日之類。
分詞解釋:
以日易月:
古代禮制:帝王去世,太子繼位得服喪三年(三十六月),后來漢文帝改為三十六日即釋服終喪,因稱“以日易月”。一說謂二十七日釋服。
服喪:
長輩或平輩親屬等死后,遵照禮俗,在一定期間內帶孝。
縮短:
使原有長度﹑距離﹑時間變短。
三十:
1.數詞。十的三倍。
2.指三十歲。
3.指三十年。
期限:
限定的日子或最后時間:一個月的期限|期限未到。
短喪
詞語解釋:
縮短服喪期限,如以日易月,改三年的三十六月為三十六日之類。
分詞解釋:
以日易月:
古代禮制:帝王去世,太子繼位得服喪三年(三十六月),后來漢文帝改為三十六日即釋服終喪,因稱“以日易月”。一說謂二十七日釋服。
服喪:
長輩或平輩親屬等死后,遵照禮俗,在一定期間內帶孝。
縮短:
使原有長度﹑距離﹑時間變短。
三十:
1.數詞。十的三倍。
2.指三十歲。
3.指三十年。
期限:
限定的日子或最后時間:一個月的期限|期限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