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法
詞語意思:
即司馬穰苴兵法。
分詞解釋:
兵法:
中國古代指治軍用兵的原則和方法。包括戰略戰術和治軍理論等。研究兵法的學者稱為兵家,代表人物有孫武、吳起、孫臏、尉繚、韓信等。論述兵法的著作稱為兵書,故“兵法”一詞往往與“兵書”通用。
司馬:
1.官名。相傳少昊始置。周時為六卿之一,曰夏官大司馬。掌軍旅之事。漢武帝元狩四年改太尉為大司馬。后漢因之,旋又改名太尉,南北朝與大將軍并稱二大,至隋廢。后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侍郎則稱少司馬。
2.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之屬官,有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春秋晉作三軍,每軍別置司馬。其后漢宮門及大將軍﹑將軍﹑校尉屬官,都有司馬。邊郡亦置千人司馬,專主兵事,不治民。魏晉以后,州刺史帶將軍開府者,置府僚司馬。至隋廢州府之任,無復司馬,而有治中。唐制,節度使屬僚有行軍司馬。又于每州置司馬,以安排貶謫或閑散的人。后世稱府同知曰司馬,本此。
3.王宮外門。
4.指漢文學家司馬相如。
5.指唐大詩人白居易。白嘗貶江州司馬,故稱。
6.復姓。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 馬(馬)
◎ 哺乳動物,頸上有鬃,尾生長毛,四肢強健,善跑,供人騎或拉東西:馬匹。駿馬。馬到成功。馬首是瞻(喻跟隨別人行動)。
◎ 大:馬蜂。馬勺。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