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

公務員
詞語解釋
①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
②舊時稱機關、團體中做勤雜工作的人員。
(1) [government officials;public servant]∶依法選出或被任命擔任一項職務并行使政府職責的人
(2) [functionary]∶在政府或政黨中擁有有報酬的職位或官位的人
分詞解釋
團體:
1.組織起來,團結為一體。
2.指目的和志趣相同的人們以一定的組織形式所組成的集體。
勤雜:
1.后勤的工作,各種雜事。
2.勤務員。
人員:
擔任某種職務或從事某種工作的人。


公務員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7/105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