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艦事件

中山艦事件
詞典解釋
1926年3月18日,蔣介石指使親信傳達命令,調中山艦到黃埔待命。當中山艦抵黃埔后,國民黨右派分子即散布謠言,說海軍局代理局長李之龍(共產黨員)擅調中山艦至黃埔“陰謀暴動”。3月20日,蔣以此為借口,實行戒嚴,扣留中山艦,逮捕李之龍等,并派兵包圍省港罷工委員會,拘捕黃埔軍校和國民革命軍第一軍中的全體共產黨員。時稱“三.二〇事件”。由于中共中央主要領導人陳獨秀、張國燾妥協退讓,使蔣的陰謀得以實現。
分詞解釋
海軍:
在海上作戰的軍隊,通常由水面艦艇、潛艇、海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等兵種及各專業部隊組成。
妥協:
以讓步的方式避免沖突或爭執:魯迅先生對待敵人,是決不妥協的。
陰謀:
①暗中謀劃,指做壞事:陰謀叛逃|陰謀暴亂|陰謀復辟。
②詭秘的計謀:陰謀暴露|粉碎侵略陰謀。
謠言:
1.指沒有事實存在而捏造的話。
2.沒有公認的傳說。
3.民間流傳的評議時政的歌謠,諺語。如:兄等曾聞得近日小兒謠言否?——《于謙全傳》。
中共中央: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簡稱。


中山艦事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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