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捐

當捐
詞語解釋
見“當稅”。
分詞解釋
當稅:
1.抵充稅額。
2.亦稱“當捐”。舊時官府向典當行業征收的捐稅。清康熙三年(1664年)實行。

● 捐
◎ 舍棄,拋棄:捐棄。捐生。捐軀。
◎ 獻助:捐資。捐獻。捐助。募捐。
◎ 舊時獻錢得官職:捐官。捐納。
◎ 賦稅的一種:車捐。房捐。
● 當(噹)
◎ 充任,擔任:充當。擔當。當之無愧。
◎ 掌管,主持:當家。當權。當政。
◎ 正在那時候或那地方:當時。當代。當初。當今。當即(立即)。當年。當街。當院。
◎ 面對著:當面。當機立斷。首當其沖。
◎ 相稱,相配:旗鼓相當。當量(liang)。
◎ 應該:應當。理當。老當益壯。
◎ 抵敵:萬夫不當之勇。
◎ 判罪,意為處以相當的刑罰:該當何罪。
◎ 頂端,頭:瓦當。
◎ 象聲詞,金屬撞擊的聲音。
● 當(當)
◎ 合宜:恰當。適當。妥當。
◎ 抵得上,等于:一個人當倆人用。
◎ 姑且作為:當做。長歌當哭。安步當車。
◎ 認為:我當你已經回家了。
◎ 在同一時間:當日。當年。當世。
◎ 吃虧,受騙:上當。
◎ 抵押:抵當。押當。典當(用實物作抵押向當鋪借錢)。
● 當(當)
◎ 后綴。龍潛庵 《宋元語詞集釋?題記》:“當,作為人稱的附綴,如‘吾當’、‘卿當’、‘爾當’之類。”

當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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