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款

罪款
詞語解釋
罪狀的條款。
[list of crimes] 分項列舉的罪狀
分詞解釋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條款:
1.文件或契約上所定的項目。
2.條件,為某事而提出的要求或應達到的標準。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 款
◎ 誠懇:款留。款曲(殷勤的心意)。款待。款洽(親切融洽)。款誠。款語(懇切談話)。
◎ 器物上刻的字,書畫、信件頭尾上的名字:落款(題寫名字)。題款。
◎ 式樣:款式。
◎ 法規條文里分的項目:條款。第三條第一款。
◎ 經費,錢財:款項。款額。公款。存款。匯款。
◎ 敲打,叩:款門。款打。款塞。款關而入。
◎ 至:“繞黃山而款牛首”。
◎ 留,招待:款客。
◎ 空:“款言不聽,奸乃不生”。
◎ 緩慢:款步。款款。

罪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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