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

玩忽職守
詞語意思
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1) [malpractice;dereliction of duty]∶由于工作疏忽而對他人或公眾造成損害的行為
(2) [misprision] ∶擔任公職的官員的胡作非為或管理不善
分詞解釋
對待:
①處于相對的情況:高山與平地對待,不見高山,哪見平地?ㄧ工作和休息是互相對待的,保證充分的休息,正是為了更好地工作。
②以某種態度或行為加之于人或事物:對待朋友要真誠ㄧ要正確對待群眾的批評。
負責:
①擔負責任:負責后勤工作ㄧ這里的事由你負責。
②(工作)盡到應盡的責任;認真塌實:他對工作很負責。
認真:
①態度謹嚴不馬虎:認真對待|學習認真。
②當真;信以為真:一句玩笑話,何必認真?

玩忽職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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