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歷
詞語解釋:
1.泛稱古代歷法。
2.指農歷。也稱夏歷﹑陰歷﹑舊歷。
過去的時代所用的歷法,現在指農歷
分詞解釋:
陰歷:
全稱“太陰歷”。歷法的一種。以朔望月為編歷的基礎。月的平均天數與朔望月長度接近,大月30天,小月29天;年的長短是月的整數倍,與回歸年無關。如古希臘歷與伊斯蘭歷等。
夏歷:
俗稱“農歷”。陰陽歷的一種。以朔望月為基礎,以置閏來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接近。平年12個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全年354天或355天;閏年13個月,全年384天或385天。每月合朔之日,稱為初一。月的天數基本能反映月相。中國在采用公歷紀年的同時,仍沿用這一傳統歷法。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農歷:
1.我國古代歷法之一。平年十二個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全年354天或355天(一年中哪個月大,哪個月小,年年不同)。由于平均每年的天數比太陽年約差十一天,所以在十九年中設置七個閏月,有閏月的年份全年十三個月(383天或384天,閏月在幾月份也沒有一定)。又根據太陽的位置,把一個太陽年分成二十四個節氣,便于農事。紀年用天干地支搭配,六十年周而復始。俗稱陰歷。這種歷法相傳創始于夏代,所以又稱夏歷﹑舊歷。
2.農業上使用的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