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社
詞語解釋:
明末江南士大夫主張改良政治的文學結社之一。明天啟時江南張溥﹑陳貞慧等初結應社,崇禎六年又集合南北文社中人,會于蘇州虎丘,取興復絕學之義,成立復社,繼東林黨之后,以講學批評時政。南明弘光時,屢受馬士英﹑阮大鋮的迫害。清軍南下,復社主要人物吳應箕﹑陳子龍等參加抗清,殉難。順治九年,復社被清政府取締解散。
分詞解釋:
順治:
順從而大治。指社會秩序井然而安定。
江南:
①長江下游以南的地區,就是江蘇、安徽兩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
②泛指長江以南。
中人:
1.中等的人;常人。
2.中等人家。
3.宦官。
4.宮女。
5.指有權勢的朝臣。
6.猶內人。
7.居間介紹或作證的人。
8.中國人。
9.借指中等酒。
主要:
1.把握事物的關鍵。
2.指事物中關系最大,起決定作用的。
參加:
1.交加。
2.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
3.猶提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