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舉證制度
詞語解釋:
多在環境訴訟中采用的一種法律制度。原告(污染受害者)在損害賠償訴訟中只須列舉損害事實,若被告否認有污染行為和危害后果,則須提出關于此損害不應由其承擔責任的全部證據。能有效地保護環境和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分詞解釋:
環境:
①周圍的地方:環境優美 ㄧ環境衛生 。
②周圍的情況和條件:客觀環境ㄧ工作環境。
列舉:
一個一個地舉出來:列舉事實ㄧ指示中列舉了各種具體辦法。
否認:
不承認:矢口否認ㄧ否認事實。
原告:
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的一方。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