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牒
詞語解釋:
1.出行時用以證明身分的憑證。
2.行移公文。
分詞解釋:
行移:
1.舊時官署簽發的通知事項的文件。
2.簽發公文。
證明:
①用可靠的材料或事實來表明或判定真偽對錯等:證明一條定理|我證明他當時不在場。
②可用來證實的材料:事實是最好的證明。
③以若干判斷為根據,斷定另一個判斷為真的思維形式。斷定一個判斷為真,不等于該判斷確實為真,也不等于一個判斷的真實性確實得到斷定。只有正確的證明,才能確實斷定一個判斷的真實性。一切證明都由論題、論據和論證組成,都通過推理實現,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論題相當于推理的結論,論證相當于推理形式。因此,證明必須遵守推理的規則。
身分:
1.方言。某些東西的質地,質量:這種紙身分好|寬條燈芯絨身分特別好。
2.即“身份”。指出身和社會地位。
3.指身價。
4.模樣;姿態;架勢。
5.指手段;本領。
6.行為,勾當。
公文:
相關相互往來聯系事務的文件:公文袋ㄧ公文要求簡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