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彈

鳴彈
詞語解釋
指弦樂器。如琴瑟琵琶之類。
分詞解釋
琵琶:
撥弦類弦鳴樂器。南北朝時由印度經龜茲傳入內地。木制。音箱呈半梨形,張四弦,頸與面板上設用以確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時豎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彈奏。是可獨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樂器。
弦樂器:
指由于弦的振動而發音的一類樂器,如小提琴﹑琵琶﹑揚琴等。
琴瑟:
指琴與瑟兩種弦樂器。古代常合奏。也用以比喻夫妻感情和諧或兄弟、朋友的融洽情誼:琴瑟和諧。

● 彈(彈)
可以用力發射出去的小丸;裝有爆炸物可以擊毀人、物的武器:彈丸。子彈。彈雨。槍彈。氫彈。導彈。手榴彈。原子彈。
古代指以竹為弦的弓:“左挾彈,右攝丸”。
● 彈(彈)
用手或工具撥動而發射出去,亦指用手指撥弄:彈射。彈跳。彈撥。彈指。彈琴。彈奏。彈冠相慶(喻即將作官而互相慶賀,多作貶義)。
檢舉違法失職的官吏:彈劾。彈糾。譏彈。
● 鳴(鳴)
鳥獸或昆蟲叫:鳴囀。鳴唱。鳴叫。鳴禽。鳥鳴。
發出聲音,使發出聲音:鳴響。鳴奏。孤掌難鳴。
聲明,發表意見、情感:鳴謝。鳴冤。百家爭鳴。
聞名,著稱:“以文鳴江東”。

鳴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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