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制
詞語意思:
以黃金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國家用法律規定一定形狀、重量和成色的金幣作為本位貨幣,可以自由鑄造;銀行發行銀行券必須有等值的黃金作保證,銀行券持有者可自由兌換金幣。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后,各國均先后放棄金本位制,實行紙幣制度。
分詞解釋:
兌換:
用證券換取現金或用一種貨幣換取另一種貨幣:兌換現金ㄧ用美圓兌換人民幣。
鑄造:
將金屬熔化成液體后澆入模子里,經冷卻凝固、清理后獲得所需形狀的鑄件的加工方法。能制成形狀復雜的各類物件。
形狀:
①物體通過面或線條組合而呈現的外表:葫蘆峪因兩山中間像葫蘆而得名。
②行為;樣子:寄言紈褲與膏粱:莫效此兒形狀!
金幣:
古代泛指金屬貨幣,現在指用黃金作主要成分鑄造的貨幣。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