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

出具
詞語解釋
謂以某種名義開出某種證件。
分詞解釋
證件:
證明身分﹑經歷等的文件。
開出:
猶釋放,開釋。
名義:
①名分;資格;稱號:個人名義|代表名義|以革命的名義。
②表面上;形式上:他名義上是幫助我,實際上是羞辱我。

● 出(齣)
◎ 從里面到外面:出訪。初出茅廬。出籠。
◎ 往外拿,支付:出力。出錢。出謀畫策。入不敷出。
◎ 離開:出發。出軌。出嫁。
◎ 產生,生長:出產。出品。出人才。
◎ 發生:出事。
◎ 顯露:出現。出名。
◎ 超過:出色。出類拔萃(超出同類之上)。
◎ 來到:出席。出勤。
◎ 引文、典故來源于某處:出處。語出《孟子》。
◎ 顯得量多:這米出飯。
◎ 放在動詞后,表示趨向或效果:提出問題。
◎ 傳奇中的一回,戲曲的一個獨立劇目。
● 具
◎ 器物:器具。
◎ 備有:具備。具有。別具只眼(形容具有獨到的眼光和見解)。
◎ 備,辦:具呈。具結。具名。具領。敬具菲酌。
◎ 古同“俱”,都,完全。
◎ 量詞,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體:座鐘一具。一具男尸。


出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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