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
詞語解釋
簡稱“內蒙古”。在中國北部,面積118.3萬平方千米。人口2237.2萬(1995年)。除漢族外,蒙古族居多。1947年建立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其他重要城市有包頭等。地處內蒙古高原,陰山以南黃河沿岸和大興安嶺以東為平原。處中溫帶,自東往西為半濕潤區、半干旱區和干旱區。中國主要牧區。農產中甜菜產量居全國前列。中國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鋼鐵工業亦發達,稀土儲量世界第一。大興安嶺盛產木材。
分詞解釋
自治區:
中國民族自治地方中相當于省的行政區域。有五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面積:
幾何學的基本度量之一。是用以度量平面或曲面上一塊區域大小的正數。通常以邊長為單位長的正方形的面積為度量單位。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
2.人。
3.人的口,指言談﹑議論。
平原:
陸地上海拔一般在200米以下的寬廣低平的地區。世界最大的平原為巴西的亞馬孫平原,中國最大的平原為東北平原。
千米:
公制長度單位。一千米等于一公里,合我國二市里。


內蒙古自治區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7/111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