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草

內草
詞語解釋
即內制。
分詞解釋
內制:
1.唐宋時稱由翰林學士所掌的皇帝詔令為“內制”。唐初,中書省設中書舍人,負責起草詔命,無內外制之分。至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始置翰林學士,掌內制;中書舍人只掌外制。
2.翰林學士的別稱。

● 草
◎ 對高等植物中除了樹木、莊稼、蔬菜以外的莖干柔軟的植物的統稱;廣義指莖干比較柔軟的植物,包括莊稼和蔬菜:青草。野草。茅草。水草。花草。草鞋。草堂(茅草蓋的堂屋,舊時文人以此自稱山野間的住所,有自謙卑陋的意思)。草原。草坪。草行露宿。草菅人命。
◎ 特指用作燃料、飼料的稻麥之類的莖葉:草料。柴草。稻草。
◎ 粗糙,不細致:草率。草鄙(粗野樸陋)。草具(粗劣的食物)。
◎ 漢字的一種書體:草書。草字(亦為舊時謙稱自己的別名)。章草(草書的一種,筆畫保存了一些隸書的筆勢,因其最初用于奏章,故名“章草”)。狂草。草體(a.指漢字草書;b.拼音文字的手寫體,有大草、小草之分)。
◎ 打稿子,亦指稿子;引申為初步的,非正式的:草擬。草詔(為皇帝草擬詔書)。
◎ 荒野,原野,引申為在野的、民間的:草野。草莽。草寇。草賊。
◎ 雌性的(用于某些家畜、家禽):草雞。
● 內
◎ 里面,與“外”相對:內部。內外。內定。內地。內閣。內行。內涵。
◎ 稱妻子或妻子家的親戚:內人。內親。內弟。
◎ 親近:內君子而外小人。
● 內
◎ 古同“納”,收入;接受。


內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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