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察

聽察
詞語解釋
語本《周禮.秋官.鄉士》:“聽其獄訟﹐察其辭。”后因以“聽察”謂探聽審察。
分詞解釋
獄訟:
訴訟案件:緩刑罰,理獄訟。
秋官:
1.古官名。
2.《周禮》六官之一﹐掌刑獄。《周禮.秋官》唐賈公彥題解:“鄭《目録》云,象秋所立之官。寇,害也。秋者,遒也,如秋義殺害收聚斂藏于萬物也。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驅恥惡,納人于善道也。”所司與后代刑部相當﹐故唐武則天曾一度改刑部為秋官。后世常以秋官為掌司刑法官員的通稱。
3.明太祖所置四輔官之一。
鄉士:
1.《周禮》官名。執掌本鄉兼掌國中的獄訟。
2.猶鄉紳。
3.古代賜給耆老的爵號名。
審察:
①詳細考察:望審察而遠思之|皆可審察而知之。
②審查:如有番營奸細者,立時審察與追拿。


聽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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