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證
詞語解釋:
佛教稱修行證理為修證。證理,證悟真理。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真理:
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真理是從局部到整體、從相對走向絕對的不斷深化的發展過程。任何真理都是全面的、具體的。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社會實踐。真理同謬誤相比較而存在,相斗爭而發展。
修行:
①學佛或學道并實行:出家修行|進尼姑庵修行。
②修養德行:篤學修行,不墜門風。
③美好的品行:愿大王選良富家子有修行者為吏。
證悟:
參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