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
詞語解釋:
通告各地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協同緝拿在逃人犯或越獄罪犯的緊急措施。
[order the arrest of a criminal at large;list as wanted] 指公安或司法機關通令在一定范圍內抓捕在逃犯
對二犯發出通緝令
分詞解釋:
通告:
1.普遍地通知。
2.普遍通知的文告。
3.猶通陳。
團體:
1.組織起來,團結為一體。
2.指目的和志趣相同的人們以一定的組織形式所組成的集體。
罪犯:
亦稱“犯人”。被法院定罪處刑,而且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