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事

擅事
詞語解釋
獨攬權力。
分詞解釋
權力:
1.權位,勢力。
2.指有權力。
3.指職責范圍內的領導和支配力量。
獨攬:
獨自把持:獨攬大權。

● 擅
◎ 超越職權,自作主張:擅專。擅自。擅行。擅斷(專行)。專擅獨行。擅離職守。
◎ 獨攬,占有:擅權。擅利。擅兵(擁有兵權)。擅國。擅美。
◎ 長于,善于:擅長。不擅辭令。
● 事
◎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 辦法:光著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擅事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8/188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