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撰
詞語解釋:
1.撰寫;編纂。
2.官名。唐代史館有修撰,掌修國史,宋有集英殿﹑右文殿等修撰。至元時,翰林院始設修撰。明清因襲之,一般于殿試揭曉后,一甲第一名進士(狀元)即授翰林院修撰。參閱《新唐書.百官志二》﹑《清文獻通考.職官七》。
分詞解釋:
揭曉:
公布(事情的結果):錄取名單還沒有揭曉ㄧ乒乓球賽的結果已經揭曉。
文獻通考:
書名。宋元之際馬端臨著。三百四十八卷。記載上古到南宋寧宗時歷代典章制度沿革。體例仿杜佑《通典》,但分類更細,計有田賦、錢幣、戶口等二十四門。
進士:
科舉時代稱殿試考取的人。
殿試:
科舉制度中最高一級的考試,在皇宮內大殿上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參看〖科舉〗。
右文:
1.崇尚文治。
2.漢字形聲字中右旁兼聲義者稱為右文。
3.宋代宮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