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廢
詞語解釋:
興復廢業。
分詞解釋:
興復:
猶恢復。
廢業:
1.中止學業。
2.荒廢本業。
3.謂傾盡家產。
4.指當辦而未辦的事業。
● 修
◎ 裝飾,使完美:修飾。修辭。裝修。
◎ 整治,恢復完美:修復。修治。修繕(修理)。修浚(修理疏通)。修好。修明(古代指政治清明)。
◎ 剪或削:修剪。
◎ 興建,建造:修建。修筑。
◎ 編纂,撰寫:修書。修史。修纂。
◎ (學問,品行方面)鉆研、學習、鍛煉:修學。修業。修養。
◎ 長,高:修長。
◎ 信奉宗教的人虔誠地學習教義,并付諸行動:修行。修女。
◎ 姓。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