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言
詞語意思:
1.散言,宣言。
2.隨便地說。
3.莫言;別說。
分詞解釋:
宣言:
國家、政府、政黨、團體或其領導人為了說明自己的政治綱領或對某重大問題表明自己基本立場和態度而公開發表的文件。由兩個以上國家、政黨、團體或其領導人共同發表的稱“聯合宣言”或“共同宣言”。有些宣言是以某一會議名義發表,如“德黑蘭宣言”等。
散言:
閑話。
別說:
其他的說法。
● 漫
◎ 水過滿,四外流出,漾出來:河水漫出河床。漫溢。漫流。漫漶(文字、圖畫等因受潮而模糊不清,如“字跡漫漫”)。
◎ 淹沒:大水漫過橋面。
◎ 滿,遍,到處都是:迷漫。漫山遍野。
◎ 沒有限制,沒有約束,隨意:散漫。漫談。漫話。漫步。漫不經心。漫罵(亂罵)。漫漫(時間或空間沒有邊際,如“漫漫長夜”)。漫游。
● 言
◎ 講,說:言說。言喻。言道。言歡。言情。言必有中(一說就說到點子上)。
◎ 說的話:言論。言辭(亦作“言詞”)。語言。言語。言簡意賅。
◎ 漢語的字:五言詩。七言絕句。洋洋萬言。
◎ 語助詞,無義:言歸于好。“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