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指
詞語意思:
泛指。
分詞解釋: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 漫
◎ 水過滿,四外流出,漾出來:河水漫出河床。漫溢。漫流。漫漶(文字、圖畫等因受潮而模糊不清,如“字跡漫漫”)。
◎ 淹沒:大水漫過橋面。
◎ 滿,遍,到處都是:迷漫。漫山遍野。
◎ 沒有限制,沒有約束,隨意:散漫。漫談。漫話。漫步。漫不經心。漫罵(亂罵)。漫漫(時間或空間沒有邊際,如“漫漫長夜”)。漫游。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