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苦

不苦
詞典解釋
不十分;不過分。
分詞解釋
過分:
(說話、做事)超過一定的程度或限度:過分謙虛,就顯得虛偽了丨這幅畫雖然畫得不夠好,但你把它說得一文不值,也未免過分了。
十分:
1.按十等分劃分。
2.猶十成。
3.充分,十足。
4.副詞。猶全部。
5.副詞。非常,極,很。表示程度高。


◎ 像膽汁或黃連的滋味,與“甘”相對:甘苦。苦膽。苦瓜。
◎ 感覺難受的:苦境。苦海(原為佛教用語,后喻很苦的環境)。苦悶。含辛茹苦。吃苦耐勞。苦惱。
◎ 為某種事所苦:苦雨。苦旱。苦夏。苦于(a.對某種情況感到苦腦;b.表示相比之下更苦些)。
◎ 有耐心地,盡力地:苦勸。苦口婆心。刻苦。苦心孤詣。
◎ 使受苦:那件事可苦了你啦!

◎ 副詞。
◎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謙)。不刊(無須修改,不可磨滅)。不學無術。不速之客。
◎ 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 用在句末表疑問:他現在身體好不?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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