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興發
詞語解釋:
不按朝廷法令擅自征收賦稅。
分詞解釋:
擅自:
副詞。表示超越職權自作主張: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賦稅:
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
征收:
1.指收取賦稅。
2.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
3.征集吸收。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擅興發
詞語解釋:
不按朝廷法令擅自征收賦稅。
分詞解釋:
擅自:
副詞。表示超越職權自作主張: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賦稅:
田賦和各種捐稅的總稱。
征收:
1.指收取賦稅。
2.今指政府依法向人民或所屬機構收取公糧﹑稅款等。
3.征集吸收。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