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眾
詞語解釋:
1.佛教語。僧眾。
2.使百姓和順。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和順:
溫和順從:性情和順。
百姓:
①商、周時通指貴族。
②戰國后用以通稱平民。
僧眾:
眾僧徒。
和眾
詞語解釋:
1.佛教語。僧眾。
2.使百姓和順。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和順:
溫和順從:性情和順。
百姓:
①商、周時通指貴族。
②戰國后用以通稱平民。
僧眾:
眾僧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