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證明

演繹證明
詞語意思
“歸納證明”的對稱。運用演繹推理所作的證明。論據是一般性知識,論題是在該一般性知識范圍之內的知識或事實。如以“一切科學都是有用的”來證明“邏輯學是有用的”。
分詞解釋
論據:
1.立論的根據﹐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事實。
2.邏輯學指用來證明論題的判斷。
歸納:
①歸攏并使有條理(多用于抽象事物):大家提的意見,歸納起來主要就是這三點。
②一種推理方法,由一系列具體的事實概括出一般原理(跟‘演繹’相對)。
科學:
①反映自然、社會、思維等的客觀規律的分科的知識體系。
②合乎科學的:科學種田ㄧ這種說法不科學ㄧ革命精神和科學態度相結合。
范圍:
①周圍界限:地區范圍ㄧ工作范圍ㄧ活動范圍ㄧ他們談話的范圍很廣,涉及政治、科學、文學等各方面。
②〈書〉限制;概括:縱橫四溢,不可范圍。
演繹:
①鋪陳,推斷,闡發:漢儒解經,依經演繹。
②“演繹推理”的簡稱。


演繹證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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