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法

演繹法
詞語意思
演繹推理。
分詞解釋
演繹推理:
亦稱“演繹法”。簡稱“演繹”。“歸納推理”的對稱。從包含一般性知識的前提推出包含特殊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這里所說的一般和特殊都是相對而言的。演繹推理全都是必然性推理。主要的形式是三段論。
演繹:
①鋪陳,推斷,闡發:漢儒解經,依經演繹。
②“演繹推理”的簡稱。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演繹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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