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輕重緩急
詞典解釋:
指人辦事不知事情有主要的、次要的,急辦的和可緩辦的區別。
分詞解釋:
主要:
1.把握事物的關鍵。
2.指事物中關系最大,起決定作用的。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實情。
2.事理人情。
3.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
4.猶工作,職業。
輕重緩急:
指各種事情中有主要的和次要的,有急于要辦的和可以慢一點辦的。
區別:
區分;辨別。如:區別不同情況。如:區別。
辦事:
做事:辦事機構ㄧ辦事認真 ㄧ我們是給群眾辦事的。
不知輕重緩急
詞典解釋:
指人辦事不知事情有主要的、次要的,急辦的和可緩辦的區別。
分詞解釋:
主要:
1.把握事物的關鍵。
2.指事物中關系最大,起決定作用的。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實情。
2.事理人情。
3.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
4.猶工作,職業。
輕重緩急:
指各種事情中有主要的和次要的,有急于要辦的和可以慢一點辦的。
區別:
區分;辨別。如:區別不同情況。如:區別。
辦事:
做事:辦事機構ㄧ辦事認真 ㄧ我們是給群眾辦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