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聲

諧聲
詞語解釋
1.六書之一。即形聲。意符(即形符)和聲符并用的造字法。
2.謂聲韻諧合。
分詞解釋
聲韻:
亦作“聲韻”、“聲均”。
1.指樂調。
2.指詩文的韻律。
3.指文詞聲律和文字音韻學上的聲、韻、調等。
4.借指詩歌或其他韻文。
5.指說話或呼喊的聲調。
6.泛指和諧動聽的聲音。
意符:
即義符。形聲字結構中表示意義的部分,對聲符而言。如“糧”字左邊的“米”,“視”字右邊的“見”,“竿”字上面的“竹”,“盤”字下面的“皿”。意符本身原來也是獨立的字,在形聲字中只作為指明意義類別的符號。
六書:
古人分析漢字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即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形聲:
1.形體和聲音;形跡聲響。
2.猶聲勢。
3.六書之一。意符和聲符并用的構字法﹐亦稱象聲﹑諧聲。


諧聲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8/192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