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司

藩司
詞語解釋
1.官名。南北朝時州刺史的別稱。
2.官名。明清時布政使的別稱。主管一省民政與財務的官員。
分詞解釋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
3.管家。
4.指店鋪掌事人。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民政:
廣義指國家除對軍事以外的一切社會事務的管理。狹義指國家對戶籍、兵役、救荒等社會事務的行政管理。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使的:
使得。行,可以。多用為同意他人意見,或應答他人之詞。


藩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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