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省

諫省
詞語解釋
御史臺的別稱。
分詞解釋
別稱:
正式名稱以外的別名。
御史臺:
官署名。專司彈劾之職。西漢時稱御史府,東漢初改稱御史臺,又名蘭臺寺。梁及后魏﹑北齊或謂之南臺,后周則稱司憲。隋及唐皆稱御史臺。惟唐一度改稱憲臺或肅政臺,不久又恢復舊稱。明洪武十五年改為都察院,清沿用,御史臺之名遂廢。參閱《通典.職官六》﹑《明會要.職官五》。

● 省
◎ 地方行政區域:省份。省會。
◎ 節約,不費:省錢。省事。省吃儉用。
◎ 簡易,減免:省略。省稱。省寫。
◎ 中國古官署名:中書省(a.魏晉開始設置,總管國家政務,歷代有所沿革,唐初設“中書、尚書、門下”三省共管政事;b.元代“中書省”兼管“尚書省”的職權,權更重,成為中央最高的官署,稱地方最高行政官署為“行中書省”,簡稱“省”,是現在“省”的來歷)。尚書省。門下省。秘書省。
◎ 古代稱王宮禁地:省中。省闥(禁中)。
● 省
◎ 檢查:反省(檢查自己)。省察(考察)。吾日三省吾身。
◎ 知覺,覺悟:省悟。發人深省。
◎ 看望父母、尊親:省親。省視。
● 諫(諫)
◎ 舊時稱規勸君主或尊長,使改正錯誤:諫勸。進諫。諫阻。兵諫。從諫如流。

諫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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