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
詞語解釋:
提起訴訟后又向法院撤回的行為。在我國,包括撤回起訴、撤回上訴和撤回抗訴。有些訴訟提起后,如要撤回須經法院準許。
[nolle prosequi;drop a lawsuit;withdraw an accusation] 指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刑事訴訟起訴人請求停止對案件的起訴
分詞解釋: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撤回:
1.撤退回來;撤退回到。
2.謂召回駐在外面的機構或人員。
3.謂收回文件﹑命令等。
提起:
1.舉起;拿起。
2.說起,提到。
3.引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