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生

流失生
詞語意思
指中途輟學的沒有完成義務教育學業的學生。
分詞解釋
學生:
①在學校肄業或在其他教育、研究機構學習的人。
②向老師或前輩學習的人。也用于弟子對老師或前輩的自稱。
學業:
1.學問。
2.指學術。
3.學習的課業。
完成:
1.指完婚。
2.保全;救護。
3.成就。按照預定的目的結束事情。
義務教育:
又稱“強迫教育”。國家以法律規定對一定年齡兒童免費實施的一定程度的學校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黨和國家對學齡兒童實施普及教育,1986年4月12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保障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的年限為九年。


流失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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