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佃
詞語解釋:
封建地主廢除租田契約﹐強行收回農民租種的土地。也稱抽佃﹑退佃。
分詞解釋:
契約:
相關各方共同訂立并遵守的條約文書:契約既固,未旬,綜果降。特指有關買賣、借貸、委托等事項的文書字據:按原契約履行義務。
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地主:
1.當地的主人。對來往客人而言。
2.神名。
3.田地的主人。
4.占有土地,靠剝削農民為生的人或階級。
租種:
承租他人的土地來耕種。
土地:
1.田地;土壤。
2.領土;疆域。
3.泛指地區,地方。
4.測量地形。
5.神名。指掌管﹑守護某個地方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