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斥

逐斥
詞語解釋
清代官吏處分的一種處理方式。官吏有過被斥責驅逐回籍不予使用。
分詞解釋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用|共同使用。
處分:
①處置;安排: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②處罰;懲罰:刑事處分|給予警告處分。
驅逐:
趕走;使離去:驅逐敵寇|驅逐出境。
斥責:
責罵:嚴加斥責|語重心長,又似愛憐,又是斥責。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逐斥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8/193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