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政府
詞語意思:
通常指本國領土被敵國占領而逃亡到外國的政府。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領土被法西斯德國占領的法國﹑荷蘭﹑比利時等國的政府官員逃往國外所組織的政府。
分詞解釋:
逃亡:
1.逃走流亡。
2.指逃亡的人。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法西斯:
①‘權標’(拉丁fasces)的譯音,權標是意大利法西斯黨的標志。
②指法西斯主義的(傾向、運動、體制等)。
敵國:
1.敵對之國。
2.地位或勢力相等的國家。
3.相當于一國;可以和國家相匹敵。
4.猶仇敵。
外國:
1.古代指中央政府以外的政權。后以指本國以外的國家。
2.猶外地,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