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鵠
詞語解釋:
猶標的。
分詞解釋:
標的:
①靶子。
②目的。
③指經濟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如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
● 標(標)
◎ 樹木的末端,引申為表面的,非根本的:標本。治標不治本。
◎ 記號:商標。路標。標記。標志。標尺。標語。
◎ 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標明。標題。標價。標榜(原為揭示、表明;后引申為宣揚、吹噓)。
◎ 給競賽優勝者的獎品,亦指優勝:錦標。奪標。
◎ 對一項工程或一批貨物,依照一定的標準,提出價目,然后由競爭廠商選擇,決定成交與否:投標。招標。
◎ 準的,榜樣:目標。標領(杰出人物)。
◎ 風度,格調:標格。
◎ 中國清末陸軍編制的名稱,約相當于后來的一個團;亦用作計量軍隊的單位:一標人馬。標下(a.總督、巡撫、提督等稱歸自己管轄的軍隊;b.下級武官對長官的自稱)。
● 鵠(鵠)
◎ 水鳥,形狀像鵝,體較鵝大,鳴聲宏亮,善飛,吃植物、昆蟲等(亦稱“天鵝”):鵠立。鵠望(殷切盼望)。鵠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