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粲
詞語解釋:
鬼薪和白粲的并稱。“鬼薪”和“白粲”均為秦漢時的刑罰名。
分詞解釋:
白粲:
1.令罪人選精米以供祭祀。秦漢時的一種刑罰﹐施于高級官員命婦及其后裔中的女子犯罪者。
2.白米。
鬼薪:
秦漢時的一種徒刑。因最初為宗廟采薪而得名。鬼薪從事官府雜役﹑手工業生產勞動以及其它各種重體力勞動等。
并稱:
1.一齊稱道。
2.相提并論。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