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歷
詞語解釋:
1.上古時的六種歷法。
2.謂《大衍歷》﹑《宣明歷》﹑《紀元歷》﹑《統天歷》﹑《大明歷》﹑《授時歷》。
分詞解釋:
大明歷:
歷法名。南朝宋祖沖之以為“古歷疏舛﹑頗不精密”﹐乃于大明六年創制《大明甲子元歷》﹐簡稱《大明歷》。規定一回歸年為365.2428日。其特點﹐一是改進閏法﹐將舊歷中規定的十九年七閏改為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閏﹐使之更符合天象實際。二是在制歷時考慮歲差﹐一百年差一度。此歷當時為戴法興所阻﹐未能實行﹐但以后諸歷多從大明歷所出。參閱《宋書.律歷志下》﹑《南齊書.祖沖之傳》。
統天歷:
歷法名。宋寧宗慶元五年施行,楊忠輔創制。
宣明:
1.公開表明,毫無隱瞞。
2.顯明,毫無遮蔽。
3.謂使顯明。
4.宣揚,顯揚。
5.宮殿名。西漢時宣明殿在長安未央宮東,見《三輔黃圖》卷三。東漢時洛陽亦建有宣明殿。
6.里名。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大衍歷:
唐代歷法名。一名《開元大衍歷》。為唐代天文學家僧一行所造。開元九年﹐因《麟德歷》日食不驗﹐詔一行作新歷。一行測各地緯度﹐南至交州﹐北盡鐵勒。十五年歷成而一行卒。因一行用《易》大衍之數立說﹐故名《大衍歷》。從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起﹐至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大衍歷》共施行二十九年。它對后代歷法的編訂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