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刑

過刑
詞語解釋
濫用刑罰。
分詞解釋
濫用:
胡亂地或過度地使用:行文濫用方言 ㄧ濫用職權。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 刑
◎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 過(過)
◎ 從這兒到那兒,從此時到彼時:過江。過賬。過程。過渡。過從(交往)。經過。
◎ 經過某種處理方法:過秤。過磅。過目。
◎ 超出:過于。過度。過甚。過獎(謙辭)。過量(liang)。過剩。過猶不及。
◎ 重新回憶過去的事情:過電影。
◎ 從頭到尾重新審視:把這篇文章再過一過。
◎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幾過兒。
◎ 錯誤:過錯。記過。
● 過(過)
◎ 姓。

過刑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8/196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