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鄉
詞語解釋:
1.《禮記.王制》:“六十杖于鄉。”謂六十歲可拄杖行于鄉里。南朝梁沈約《讓仆射表》:“養老杖鄉,抑推前典。”后作為六十歲的代稱。
2.代指六旬老人。
分詞解釋:
拄杖:
1.執持。
2.支撐著拐杖。
3.手杖,拐杖。
作為: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危害了集體的榮譽。
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
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
老人:
①老年人。
②指上了年紀的父母或祖父母:你到了天津來封信,免得家里老人惦記著。
養老:
1.謂保攝調養以延緩衰老。
2.年老閑居休養。
3.人體穴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