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州
詞語解釋:
輔佐州政。指任州司馬﹑通判等職。
分詞解釋:
指任:
指定任命。
通判:
1.公正裁決。
2.官名。宋初始于諸州府設置,即共同處理政務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長官,但握有連署州府公事和監察官吏的實權,號稱監州。明清設于各府,分掌糧運及農田水利等事務,職務遠較宋初為輕輕。清代另有州通判,稱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職。
司馬:
1.官名。相傳少昊始置。周時為六卿之一,曰夏官大司馬。掌軍旅之事。漢武帝元狩四年改太尉為大司馬。后漢因之,旋又改名太尉,南北朝與大將軍并稱二大,至隋廢。后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侍郎則稱少司馬。
2.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之屬官,有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春秋晉作三軍,每軍別置司馬。其后漢宮門及大將軍﹑將軍﹑校尉屬官,都有司馬。邊郡亦置千人司馬,專主兵事,不治民。魏晉以后,州刺史帶將軍開府者,置府僚司馬。至隋廢州府之任,無復司馬,而有治中。唐制,節度使屬僚有行軍司馬。又于每州置司馬,以安排貶謫或閑散的人。后世稱府同知曰司馬,本此。
3.王宮外門。
4.指漢文學家司馬相如。
5.指唐大詩人白居易。白嘗貶江州司馬,故稱。
6.復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