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
詞語解釋:
舊時指府一級的行政機構所在的城市。
[prefectural city] 舊時府級行政機構所在地
分詞解釋:
城市:
規模大于鄉村,人口比鄉村集中,以非農業活動和非農業人口為主的聚落。中國通常把設市建制的地方稱作城市,人口一般在10萬人以上。城市人口和生產力集中,大多是某個區域的工業、商業、交通運輸業及文化教育、信息、行政的中心。
所在:
1.所處或所到之地。
2.指存在的地方。
3.到處,處處。
4.處所,地方。
5.謂居其位。亦指居其位者。
舊時:
過去的時候;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