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掛
詞典解釋:
江西萍鄉縣舊俗以錢八文為一分,十分為一比,十比為一掛。見《萍鄉縣志.地理志.風俗》。
分詞解釋:
縣志:
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
江西:
隋唐以前,習慣上稱長江下游北岸淮水以南地區為江西;有時又泛稱長江以北包括中原地區在內為江西。
舊俗:
長期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舊有的習俗。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鄉縣:
故鄉所在之縣。亦泛指家鄉。
一掛
詞典解釋:
江西萍鄉縣舊俗以錢八文為一分,十分為一比,十比為一掛。見《萍鄉縣志.地理志.風俗》。
分詞解釋:
縣志:
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
江西:
隋唐以前,習慣上稱長江下游北岸淮水以南地區為江西;有時又泛稱長江以北包括中原地區在內為江西。
舊俗:
長期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舊有的習俗。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鄉縣:
故鄉所在之縣。亦泛指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