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制

勞動合同制
詞語解釋
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在勞動就業期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一種用工制度。是對過去固定工制度的改革。中國國務院1986年7月發布《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規定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參見“合同制工人”。
分詞解釋
工人: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多指體力勞動者)。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勞動者:
參加勞動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資料主要來源的人,有時專指參加體力勞動的人。
統一:
①指國家由一個中央政府統治,沒有分裂和割據:天下統一。
②部分聯合成整體;歸于一致:統一祖國|統一認識。
③一致的;集中的:統一的認識|統一領導。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


勞動合同制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9/168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