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號
詞語解釋:
官員的加銜。所加銜大多是比本職高的中央官員的名號。
分詞解釋:
名號:
1.名稱;名目。
2.名聲。
3.稱號。
4.姓名;名字與別號。
5.佛教語。特指諸佛菩薩名,而以指南無阿彌陀佛為常。
6.謂持誦佛號。
職高:
職業高中的簡稱。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間。
3.古指國君。
4.今指國家政權或政治團體的最高領導機構。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黃,故又以中央代表黃色。
加銜:
給官吏高于本職的虛銜,表示尊貴。清制以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等為大臣加銜。見《清會典.吏部.官制一》。亦泛指加官。